關於Oasis以及搖滾樂這件事
已經結束了。
並不想這麼寫,不過事實就是這樣,只能好好記住那個晚上,記得自己從一看到Liam站上舞台就忍著不要哭,記得他們開始唱「Wonderwall」時,腦子裡是怎麼想的──如果我能在台北聽到Oasis唱歌,還有什麼是不可能的?還要記得,安可時Noel唱起「Don’t look back in anger」,我是怎樣哭了起來,哭到差點沒辦法跟著唱。原來有的時候,你會很愛一件事或一個人,只是平常不知道,直到時機對了、時間到了,才會明白。
這陣子有些事發生,很讓人低落、自我質疑,我剛好去聽Oasis的演唱會,剛好又因此開始重聽他們的「Definitely Maybe」和「(What’s the story)Morning Glory」,反覆聽著Liam當時還很青春的嗓音(以及刻意搞怪的尾音),唱著:you got to make it happen……忽然覺得一切都再清楚不過:人生就是這麼地苦樂交織(這樣應該看得出來我還聽了The Verve的「BitterSweet Symphony」),充滿了Shit,也沒辦法,畢竟我沒勇氣了結人生啊,何況萬一哪天讓人知道我是為了其實很鳥的事而了結人生,豈不更鳥?只好坦然接受,讓一切過去,而且,don’t look back in anger!
由於這些事這些感觸,讓我聽完演唱會之後,對Oasis有點不同的感想。以前只是很喜歡,現在是很愛,不是因為從十幾年前聽「Wonderwall」到今天都覺得很棒而已,是我終於明白搖滾樂其實是對人生的闡述、解釋、告白、愛與恨,誰都能在搖滾樂中找到撫慰與寄託,因為搖滾樂說的,不過就是每一個人都有可能經歷過或是要經歷的事,而Noel Gallagher跟Liam Gallagher這對兄弟說的事,剛好也是「我的事」。是他們來到台北,讓我聽到他們唱著那些歌,讓我很感動,讓我安慰,可以在時而高昂時而低迴輕柔的吉他聲中發洩什麼,然後趨於平靜,想通一些事,不覺得自己失敗。是他們讓我確定我不是喜歡搖滾樂,是愛,是需要,是信仰,而且我終於可以以搖滾樂迷稱呼自己。
最近我開始慢慢收集Oasis的其他專輯跟DVD,開始聽一些之前沒認真聽的英國搖滾樂團(我也確定我喜歡英式搖滾大於美式搖滾),如The Verve、Coldplay、Snow Patrol、U2、Muse、Radiohead、Blur、Pulp等等,忽然覺得世界真大,還有這麼多很棒的樂團還沒聽過,表示人生永遠不會冷下來,永遠可以get high,這最安全有效的迷幻藥,永遠嗑不完。
所以,謝謝Oasis,給我一個很棒的夜晚,讓我成為搖滾樂迷。謝謝他們拯救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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